河北省应尽快组建金融超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3.06.2014  12:48

  近两年,金融超市悄然兴起,并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业态。所谓金融超市,是通过建立一个类似于超市的金融卖场,吸纳很多金融机构、单位进驻,通过对接,为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乃至个人提供贷款、抵押、保险、证券、评估、公证等,是涵盖了多种金融产品与增值服务的一站式、一体化经营方式。目前,北京、上海、湖北等近10个省市建立了金融超市,还有不少省份也在筹建过程中。我省应及早着手启动金融超市组建工作。

  1、建议省政府牵头组建河北省金融超市工作。组织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承办企业,开展金融超市的市场调查,拿出建设超市的方案和规划;通过组建和开办金融超市的实践,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创新模式,逐步拓展金融超市在全省的战略布局。

  2、由省金融办牵头,召集省级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及保险、证券等单位的对接、协调会。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业务流程,理顺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全过程,实现业务全能化;搭建不同全能产品联合协同的桥梁,实现银保一体化,进而形成统筹协调的制度和机制。

  3、采取“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模式。我省金融超市的组建,建议由省金融办主办,相关部门协办,企业主体承办,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由企业主体在招商、开展业务及具体服务方面做好工作。目前,基于金融超市的影响力,省内不少企业表现出高度的兴趣,愿意参与组建,这无疑有利于加快我省金融超市的组建步伐。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金融超市这样一个新生事物,省政府应从河北实际出发出台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包括资金筹注、税收减免和金融协调等。鉴于金融超市草创期的实际,为尽快形成规模、聚集人气、疏通资金流,建议省政府在超市的初建阶段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金融超市,主要用于补贴金融机构进场租金,网络设施及网络铺设和金融超市的日常运转,以扶持超市健康成长,快速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