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4.06.2014  03:35

冀发改社会〔2014〕788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你局“关于报送《河北省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冀新广字【2014】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按照《全国“十二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和《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同意省属307发射台、省属834发射台、张家口市辖人头山调频广播发射台、张家口市辖712横岭转播台、沽源县电视转播台、赤城县发射台、康保县发射台、尚义县发射台、蔚县发射台、阳原县发射台、张北县发射台、宣化县发射台、涿鹿县发射台、任丘市发射台、临城县发射台、大名县发射台、涉县发射台、峰峰矿区发射台等18个广播电视高山台站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机房及技术用房7432.83平方米,建设改造供配电、给排水、监控等系统32套,修建道路11.15千米,维护铁塔6座,新建2座。

三、项目总投资301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700万元,其余资金由省级财政配套解决。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