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行政强制措施带上“紧箍咒”
02.07.2014 13:2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通讯员 张冠军 )近日,广平县为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研究出台了《行政强制措施登记备案制度》,围绕“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标的物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从机制体制方面有效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运行,实现了依法用权不越位、严格监管不缺位、规范执法不错位。
一是 建立行政强制措施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设立行政强制措施登记台帐,各办案单位在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24小时内到县法制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内容涉及强制措施的承办机构、承办人、实施时间、法律依据、标的物情况等方面。 二是 加强行政强制措施标的物管理。要求各办案单位严格落实暂扣罚没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行政强制措施标的物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是 严格责任追究。一旦发现滥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而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擅自动用、调换、私分、损毁行政强制措施标的物或者因保管不当造成行政强制措施标的物损毁、丢失等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办案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截至目前,县政府法制办共收到各部门报备行政强制措施行为12件,标的物涉及烟酒、农资、广告牌等物品,未发生一起因行政强制措施不当而引起的复议、诉讼现象。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2.07.2014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