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源一民警办理假身份证被抓
2014年8月1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获悉,毒枭“胖哥”已经被深圳警方抓获,依据的线索,是被其下线诸梅妹举报的假身份,等待这位大毒枭的将可能是死刑。
2014年5月,诸梅妹因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关押在长沙市看守所时,诸梅妹向其辩护人、律师刘志江爆出猛料,声称自己真名叫作庄秋媚,她与多名毒贩都从广东省东源县公安局花钱购得假身份,以利于掩护贩毒。她还声称,“胖哥”同样如法炮制了三套假身份。她还表示,自己愿意举报并指认其多个假身份和民警违法办证的事情。
2013年3月6日,庄秋媚正式向长沙市公安机关、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纪委出具举报信,要求依法追究为自己办理虚假身份的民警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信中她提到,她曾于2007年因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为了掩盖自己的涉毒身份,方便后来参与贩毒,她托中介去广东省东源县公安局办理一张“诸梅妹”的身份证,并单独开户加入了广东省东源县康禾镇田心村委会诸楼小组23号的户籍。“事实上,我从未在东源县读书就业,也没有买过房,根本就不符合入户东源县的条件。东源县公安民警违法操作,为我办理了相关户籍和身份证,使我同时拥有两个虚假身份证。”
她指出,“胖哥”也是如法炮制,在东源县入户办理了虚假身份证,名为“诸雪华”。“胖哥”因为拥有“诸雪华”、“陈洪陆”、“林俊暖”3个虚假身份,仍旧逍遥法外。
她声称,之所以想到举报,是在看守所期间电视新闻上看到郑州“房妹案”中有公职人员因涉嫌渎职被追究法律责任,从而知道了为他们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公安人员也构成犯罪,故想检举立功。他们通过警方人士办理虚假身份的成本是3万元/个。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指出:2011年下半年以来,诸梅妹多次从“胖哥”(另案处理)手中以每千克21万元的价格购买毒品冰毒,然后以每千克22万元的价格贩卖给陈建辉,陈建辉将冰毒加工后再加价买给李蓉、谢冬青等人以获取利润。
2012年3月21日,陈建辉与诸梅妹约定了以每千克2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1千克毒品。3月22日,陈建辉联系诸梅妹,再次约定以每千克22万元的价格购买3千克冰毒,因手上钱款不够,双方同意待以后卖出毒品后再付款。
收到陈建辉打款22.3万元毒资后,诸梅妹支付22万元给“胖哥”,从其手中购得3千克毒品,并于次日将该冰毒交给张宇飞,由张将毒品从深圳运往长沙交给陈。3月23日,陈建辉等人在长沙市雨花区鸿铭中心吃饭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在陈建辉租住的两处房屋中查获大量毒品。在陈建辉的供述下,警方在深圳罗湖区某处抓到了诸梅妹等人。
诸梅妹的举报引起了广东省检察机关的重视,并派出多人来长沙调查。其间,记者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了解情况时,获悉该部门已经查实举报情况,并对“胖哥”开展了网上追逃。
2013年4月24日,广东省东源县检察院对举报人诸梅妹作出答复通知书,称举报材料收到后,经调查发现情况属实:犯罪嫌疑人张佐明身为康禾镇派出所户籍民警,违反了户政管理规定,分别为庄秋媚、陈建辉、“胖哥”三人办理了虚假“诸梅妹”、“刘岳玲”、“诸雪华”的身份。庄秋媚(诸梅妹)利用虚假身份继续从事毒品犯罪活动,而“胖哥”则犯罪在逃,利用假身份躲避公安机关追查。该院已对张佐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2014年上半年,深圳警方抓获了在逃的“胖哥”。
2014年5月,长沙的陈建辉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其上线诸梅妹,因有立功表现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