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平山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轻新建项目产生环境污染和不良环境影响,确保企业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来,平山县环保局力抓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一是加大“三同时”落实督查执法力度,促进验收工作。对全县所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下发《关于督促尽快履行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的通知》。对已审批未验收的项目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依法查处。
二是制订验收计划表,加大验收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类型开展验收工作。按照验收工作计划,采取由近及远的工作方法,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积极向企业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发放环保验收指南,告知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整改完善到位后再提出申请,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服务,提高验收效能。局内部审批、管理、环保所、监测等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和工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现场“三同时”督查和指导力度,对符合验收条件的的项目,尽快进入验收程序,提高现场核查、验收监测等工作效率。
四是对于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积极主动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抓好“三同时”验收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五是加强培训,建立机制。组织局干部职工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制度,优化流程,细化时间任务节点等措施,加强企业环保服务指导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山县环保局将针对企业环境管理和验收不及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环保职能,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坚持“三同时”,全面提升平山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平山县环境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