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冀工信科〔2014〕3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工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升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经推荐、遴选和专家综合打分评定,确定“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导入GB/T19580的实践经验”等10项典型经验为2014年度河北省“质量标杆”,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现就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质量标杆所在企业主要任务
企业的典型经验成为我省“质量标杆”,是对企业实践先进质量工程技术方法的肯定。我省质量标杆所在企业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在总结中不断提升,提炼具有特色的做法;要积极配合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质量协会组织的交流、对标等活动,充分分享先进经验,互相取长补短;要坚持创新保先,积极实施质量管理创新活动,继续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二、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宣传。
积极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供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借鉴,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标杆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务求实效。我厅将对2014年度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进行汇编,经验汇编材料将于9月中下旬发到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
(二)组织召开2014年河北省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
我厅拟在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4年河北省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会,地点待定。由省质量协会具体承办。届时已获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企业要全部参会。各市工信局和有关行业协会可组织相关企业参加。
(三)质量标杆经验提升研讨。
各市局要根据本地区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情况,举办相应的“质量标杆提升高级研讨会”,组织省内外质量专家与质量标杆企业管理者共同研究和探讨如何进一步提升质量标杆经验,探索符合企业发展特色的质量管理方法。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按照活动安排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参加我省9月份组织召开的2014年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和工信部组织开展的2014年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工信厅科函〔2014〕392号)。
(二)请各市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在我省全国、省级质量标杆中选择适合本地区(行业)企业学习的典型经验,策划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制定学习交流活动计划。
附件: 2014年度河北省质量标杆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7月28日
来源: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