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
今年我国将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在税制改革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今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作出了具体的部署。
“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显然,“更加积极有效”将成为2017年财政政策的关键词。
着眼“积极有效”
减税增支并重
“2017年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积极’主要体现在适度扩大支出规模和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有效’则体现在预算安排保障重点、关键领域的支出,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保障的支出。同时,减税降费更突出针对性,注重精准发力。”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说。
2017年的财政收入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与财政收入增收密切相关的一些经济指标正逐步改善,如企业效益正在好转,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再如改革红利加快释放,将带动纳税主体和税源数量相应增加。
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支出力度。民生保障方面支出也需要合理安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财税政策对振兴实体经济的支持措施。比如,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继续支持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按照各地安置职工进度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加大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处置“僵尸企业”。
同时,今年的财政支出也将更加突出民生保障,比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要适度扩大支出规模,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全面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支出强度不减且实际支出规模扩大。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领域开支需要。
“当前经济形势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产业结构调整效果将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也将趋稳向好。同时,考虑到支出将继续扩大,减税降费继续实施,财政收支矛盾还会比较突出。”白景明说。
在减税增支的前提下,如何应对财政收支矛盾?白景明认为,必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尤其是要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找准支出切入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营改增继续落实
减税效应将扩大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我国大规模减税降费,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全年降低企业税负将超过5000亿元。同时,还采取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
“减税降费同样是积极的财政政策,2017年要在降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方面立竿见影,振兴实体经济,重塑中国制造国际竞争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说。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继续落实并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落实好其他已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实施新的减税措施。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
作为最重要的减税政策,营改增在2017年的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主要是由以下客观因素决定的:2017年有4个月的四大行业减税翘尾因素;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2017年同当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部分一起抵扣;随着政策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的不断增强、内部管理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
对于在试点中个别纳税人出现税负不同程度上升的情况,肖捷日前表示,财税部门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帮助企业将政策用好用足,使更多企业在改革中受益,享受改革红利。企业也要创新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主动适应税制转换的新要求。
“营改增实现了制度设计和改革的预期目标:一方面,通过打通抵扣链条,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消除重复征税;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促进社会分工细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造条件。新的一年应该继续推进实施营改增,发挥更大的改革红利。”白景明说。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也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关键一步。下一步,财税部门将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增值税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为试点结束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启动增值税立法创造有利条件。
财税体制改革深化
个税改革有望突破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基本出台。2017年,如何落实已出台的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又将推出哪些改革新措施?
对此,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形成权责利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财税体制。
2016年8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下一步,改革应细化文件,形成操作性强的‘施工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尤其是要在明确中央各部委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
据悉,今年将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
在税制改革方面,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起草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
“在营改增稳步推进的同时,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是今年税制改革的最大看点。”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
“近期社会热议的企业税负问题,实际上也是和我国目前税制结构中间接税比重过大有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应该通过税收制度的优化,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使税收负担分配结构更加公平合理。”张斌说。
张连起也表示,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望获得实质性进展,按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立法先行、渐进突破,逐步形成“综合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制框架。
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今年将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同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资金。
2016年,我国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扩大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局部地区偿债能力弱化,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
2017年如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对此,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2017年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加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力度。
“要加强对地方落实债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加大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和问责力度。”肖捷表示。(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