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3.06.2016  18:36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省直有关企业:

        我省2016年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粮食现代物流建设项目清单已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审核备案。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3092号)、《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办法》(发改经贸〔2015〕153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该批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条件和建设内容要符合“四散化”粮食物流发展要求,有足够的中转流量,上下游之间紧密衔接、有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关系;项目安排程序要严格执行3号令等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项目审核(备案)、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手续齐全,合规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二、请在前期已上报的2016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需求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正式行文报送拟申报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河北省2016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基本情况表,并就项目条件、建设规模、投资管理程序、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方面作出承诺(具体内容附后)。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名单,并下达投资分解计划。

  附件:1、河北省2016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16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建设承诺书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6月21日

冀发改经贸〔2016〕789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