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今年,国家下达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00万千瓦,第一批已安排并网计划77.14万千瓦。为做好第二批并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全部安排已备案且11月30日前建成并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凡已列入今年第一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冀发改能源〔2016〕1312号)和第一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冀发改能源〔2016〕1348号)的项目,第二批不再安排新的并网指标。
二、申报内容
各市对申报项目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如实填写申报并网计划统计表(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当地电网公司,对申报并网计划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实,确保上报内容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对相关市通报批评。
2.各市上报项目后,请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分别对申报项目并网条件进行确认。
3.第二批申报项目竞价标准统一为在项目投产时当地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低0.02元/千瓦时,各申报企业应出具竞价上网承诺函(附件2)。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务于12月5日前将申报文件,包括项目申报并网计划统计表、企业竞价上网承诺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委,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侯晓丽 李飞飞 0311-88600512
附件:1.河北省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并网计划统计表
2.竞价上网承诺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