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15.09.2017  09:22

  (记者胡晓梅)9月14日从省环保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我省印发了《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5个配套文件。

  按照该方案,全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主要目标是: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全省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比2016-2017年同期下降15%以上。其中石家庄市下降25%,承德市下降6%,张家口市下降5%,秦皇岛市下降8%,唐山市下降22%,廊坊市下降18%,保定市下降22%,沧州市下降18%,衡水市下降18%,邢台市下降20%,邯郸市下降20%,定州市下降22%,辛集市下降25%,雄安新区下降22%。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6-2017年同期下降15%以上,其中:石家庄市下降20%,唐山市下降20%,廊坊市下降15%,保定市下降20%,沧州市下降15%,衡水市下降15%,邢台市下降18%,邯郸市下降18%,定州市下降20%,辛集市下降20%,雄安新区下降20%。

  方案要求,今年10月底前,确保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80万户,廊坊、保定市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加大工程减煤和企业节煤改造力度,确保2017年全省压减煤炭消费量600万吨以上。压减的煤炭消费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自“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未按要求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的新建扩建涉煤项目,采暖季实施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