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5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防风险,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无量纲化综合指数法,我们对全省和各设区市的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一、全省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
(一)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稳步提高
2015年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为150.3,比2010年提高50.3个点,2011—2015年均增速为8.5%。从图1可以看出,“十二五”以来,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逐年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稳步推进。
(二)全省社会发展水平各领域均取得不同程度的进步
以2010年各领域指数为100计算,2015年全省经济发展领域指数为153.9,比2010年提高53.9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9.0%;文明进步领域指数为149.0,比2010年提高49.0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8.3%;居民生活领域指数为165.8,比2010年提高65.8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10.6%;公共服务领域指数为138.3,比2010年提高38.3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6.7%;社会和谐领域指数为141.8,比2010年提高41.8个点,“十二五”年均增速为7.2%(见表1)。居民生活领域指数提高最快,公共服务领域指数提高最慢。
表1 全省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和分领域指数 | ||||||
年份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总指数 | 100.0 | 111.3 | 118.2 | 129.9 | 138.7 | 150.3 |
经济发展指数 | 100.0 | 115.2 | 126.8 | 135.7 | 143.1 | 153.9 |
文明进步指数 | 100.0 | 107.8 | 113.5 | 134.1 | 138.1 | 149.0 |
居民生活指数 | 100.0 | 120.2 | 127.4 | 138.0 | 152.2 | 165.8 |
公共服务指数 | 100.0 | 108.7 | 117.1 | 126.1 | 132.0 | 138.3 |
社会和谐指数 | 100.0 | 103.1 | 105.9 | 115.2 | 125.9 | 141.8 |
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三产占比逐步提高
2011—2015年,全省GDP分别增长11.3%、9.6%、8.2%、6.5%和6.8%,年均增长8.5%;人均GDP分别增长9.7%、8.9%、7.5%、5.8%和6.1%,年均增长7.6%;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分别增长30.5%、19.9%、10.1%、6.6%和8.3%,年均增长14.7%;人均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分别增长30.6%、17.4%、9.4%、5.9%和7.6%,年均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34.6%、35.3%、36.1%、37.3%和40.2%,呈逐年提高的态势,表明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效果明显。
(二)城镇化水平逐年上升,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为3811.2万人,比2010年增加610.0万人,城镇化率为51.3%,比2010年提高6.8个百分点,城镇化战略实施效果显著;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全省6岁及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04年,比2010年增加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支出为1384元,是2010年的2.2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22%,比2010年提高1.21个百分点;而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为30件,比2010年减少15件,下降33.3%。
(三)生活条件逐年改善,城乡居民安定幸福
2011-2015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3.2、33.8、34.4、35.7和36.7平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2214、13913、15190、16647和18118元,每百户城乡居民家用汽车数量分别为17.6、19.0、22.9、26.7和30.4辆,人均生活用电量分别为437、458、467、476和501千瓦时;2015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3%,比2010年降低6.6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逐年提高,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明显下降,表明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从温饱向全面小康坚实迈进。
(四)医疗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全省每千人口医生数为2.25人,比2010年增加0.41人,增长22.3%;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为4.61张,比2010年增加1.14张,增长32.9%;传染病发病率由2010年的205.5/10万降低为184.9/10万,下降20.6/10万;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为39.0张,达到2010年的2.2倍;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85.2%,比2010年提高23.0个百分点。
(五)生活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和谐程度提高
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为52.1%,比2013年提高16.7个百分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93.9%,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通过节能减排等多渠道综合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
2011—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数分别为795、694、499、394和287万人,2015年比2010年减少58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0.2%、17.9%、13.1%、10.5%和8.0%,2015年比2010年降低13.8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3.75%、3.69%、3.68%、3.59%和3.60%,2015年比2010年降低0.26个百分点。贫困人口逐年减少、失业率逐年降低,表明我省社会环境逐年向好、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和谐。
注释:2013年以前空气质量监测不包含PM2.5、O3等指标,与2015年数据不可比。
三、各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2015年11个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评,其总指数、分领域指数和位次排名见表2。
表2 各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及位次 | ||||||||||||
地 区 | 总指数 | 排名 | 经济发展指数 | 排名 | 文明进步指数 | 排名 | 居民生活指数 | 排名 | 公共服务指数 | 排名 | 社会和谐指数 | 排名 |
石家庄 | 129.4 | 2 | 27.3 | 2 | 29.1 | 3 | 34.9 | 3 | 24.6 | 3 | 13.4 | 9 |
唐 山 | 126.5 | 3 | 25.6 | 3 | 24.7 | 4 | 35.3 | 2 | 26.9 | 1 | 14.1 | 7 |
秦皇岛 | 116.3 | 4 | 21.5 | 4 | 24.0 | 5 | 28.7 | 4 | 21.8 | 4 | 20.2 | 3 |
邯 郸 | 108.9 | 5 | 8.6 | 8 | 30.5 | 2 | 25.1 | 7 | 26.5 | 2 | 18.3 | 5 |
邢 台 | 68.2 | 8 | 3.8 | 11 | 14.5 | 8 | 21.2 | 8 | 14.8 | 11 | 13.9 | 8 |
保 定 | 71.3 | 7 | 9.6 | 6 | 11.1 | 10 | 25.1 | 6 | 15.2 | 10 | 10.2 | 11 |
张家口 | 66.9 | 9 | 9.4 | 7 | 16.7 | 6 | 4.5 | 10 | 17.4 | 8 | 18.9 | 4 |
承 德 | 51.7 | 11 | 5.3 | 9 | 9.9 | 11 | 3.5 | 11 | 18.4 | 6 | 14.5 | 6 |
沧 州 | 94.2 | 6 | 17.1 | 5 | 11.6 | 9 | 28.5 | 5 | 16.4 | 9 | 20.6 | 2 |
廊 坊 | 163.2 | 1 | 32.9 | 1 | 33.0 | 1 | 52.2 | 1 | 17.8 | 7 | 27.2 | 1 |
衡 水 | 66.8 | 10 | 3.9 | 10 | 15.0 | 7 | 16.0 | 9 | 20.1 | 5 | 11.9 | 10 |
根据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并参照聚类分析的结果,11个设区市社会发展水平可划分为三个方阵。
(一)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属于第一方阵,是我省社会发展高水平地区
这四个市覆盖人口255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4.4%,其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居全省前4位,分领域指数大部分也居全省前列。分别来看,廊坊市经济发展指数、文明进步指数、居民生活指数和社会和谐指数均居全省第1位,而公共服务指数居全省第7位,表明廊坊市还需在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发展力度;石家庄市经济发展指数居全省第2位,文明进步、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指数居全省第3位,而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9位,表明石家庄市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需进一步关注城乡差距、贫困人口、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唐山市居民生活指数居全省第2位,经济发展指数居全省第3位,文明进步指数居全省第4位,而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7位,与石家庄市一样需关注和谐发展方面的问题;秦皇岛市社会和谐指数居全省第3位,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指数均居全省第4位,而文明进步指数居全省第5位,略显滞后,需关注拉动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二)邯郸市、沧州市和保定市属于第二方阵,是我省社会发展中等水平地区
这三个市覆盖人口2722.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7%,其社会发展水平总指数处于全省中等水平,分别居全省第5、第6和第7位,但不同地区各领域发展不平衡。邯郸市文明进步和公共服务指数较高,均居全省第2位,但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指数相对滞后,分别居全省第8位和第9位,表现为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偏高;沧州市社会和谐指数较高,居全省第2位,但文明进步和公共服务指数相对偏低,均居全省第9位,表现为6岁及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城镇化率相对偏低,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相对偏高;保定市文明进步、公共服务和社会和谐指数偏低,分别居全省第10、第10和第11位,表现为城镇化率、城乡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支出、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和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偏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贫困人口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重偏高。
(三)邢台市、张家口市、衡水市和承德市属于第三方阵,是我省社会发展低水平地区
这四个市覆盖人口1968.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6.5%,社会发展总指数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分别居全省第8、第9、第10和第11位。分别来看,邢台市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指数均排在全省最后,主要原因是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每千人口医生数和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偏低,传染病发病率偏高;张家口市居民生活指数排全省第10位,其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生活用电量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需重点提升;衡水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指数排全省第10位,表现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比重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偏低;承德市文明进步和居民生活指数均排在全省最后,且与高水平市差距较大,落后指标主要是恩格尔系数、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生活用电量、每百户城乡居民家用汽车数量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