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5年特稿:中国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

04.10.2014  10:48

    中新社记者 刘舒凌

    再过两天(10月5日)就是穆斯林的传统节日——古尔邦节。当天清晨,北京城70余座清真寺又将迎来回、维吾尔、哈萨克等各民族同胞以及生活在这里的外国穆斯林,举行盛大会礼。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北京生活着近25万回族居民;近年来,还有数量众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百姓来到北京求学、就业。在广阔的中国城乡,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民族大跨度的自由迁徙和交往、交流、交融,深刻影响着国家的发展、进步。

    同一时期,中国民族事务的内外环境也趋于复杂。外部世界,民族分裂主义被当做推行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的棋子;国境之内,各民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广度、深度交往交流,但也因缺乏理解或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矛盾纠纷。

    知名边疆史学者、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马大正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强调,观察中国民族事务,首先要把握住两个基本国情,其一,我们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工作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

    他指出,对于新中国成立65年来的民族工作成果、第一代领导人确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政策方向,国人须自信,不为某些问题的出现或外部世界的议论而动摇;同时要看到,中央在此前提下,正推进工作创新、与时俱进。

    对于近年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接连不断出现,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在今年初发表于《人民日报》的理论文章中指出,究其原因,是中国社会矛盾在民族工作上的具体反映。要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理念。

    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就以“争取、团结、联合”的政策争取各民族支持,红军长征途中,先遣队司令刘伯承与彝族果基家族首领小叶丹彝海结盟,为突破大渡河争取到宝贵时间,传为佳话。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历届国家领导人在民族工作方面都亲力亲为,许多重要论述与工作方法延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更以数项国家级专项规划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国家民委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仅中央对136个边境县(其中民族自治县占78.7%)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一项,已达277.5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建设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及民生项目;去年,136个边境县完成GDP共8097亿元,比2010年增长58%。

    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国家治理层面的大事。有统计指,中共十八大(2012年11月召开)举行至今,中国共产党已举行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5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民族工作。

    今年国庆节前,一场高规格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有媒体介绍,这是继1992年、1999年、2005年之后,中国再次召开此一重要会议,意在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凝聚众人之心、共同奋斗。

    会后官方新闻报道说,中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幷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会议既强调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也提出“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经验,马大正认为,中央深刻认识到,民族工作须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中长期战略规划及符合实际的顶层设计,以指导具体政策举措有序推动、稳中有进。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今年5月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重申了他3月看望政协少数民族委员时提出的增强各族群众的“四个认同”,并新提出了有关“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两个重要提法。马大正指出,对于创新民族工作方法,习近平关于民族团结的系列讲话对一些统领全局的根本性的问题讲得明确透彻、切中要害,但相关指导理念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见效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本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建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备受重视,其进程必将引起海内外关注。

    4年前,在古老的北京牛街礼拜寺采访古尔邦节庆时,中新社记者遇到从新疆伊犁前来北京旅行的一位哈萨克族青年穆斯林,在首都加入到一场融汇中外穆斯林的盛大会礼,让他惊讶又喜欢。今年的古尔邦节与国庆黄金周相遇,节日气氛相信越发浓郁。各民族同胞多做亲戚般的走动和交流,则建构深入的理解和相互的认同,繁荣多元一体的中华大家庭,会如瓜熟蒂落般顺理成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