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清洁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正定新区环保局、循环化工园区安监环保局:
请结合《关于公布石家庄市2014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及“四个行业”2014年-2015年污染防治对标企业名单的通知》(石环办〔2014〕26号)文件要求,将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总结,要求如下:
一、上报2014年度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将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报市环保局,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防[2010]384号)情况;2014年重点企业审核基本情况(附表1)本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完成情况;共实施无/低费、中/高费方案几项,投入资金,取得的各项经济、环境效益,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示范、对不按要求开展审核的查处情况、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二、谋划2015年推行计划,确定企业名单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谋划确定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将国、省控重点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双三十”企业、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必须列入名单中。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提高政策法规执行力,加大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凡是未按要求完成201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所属行业以书面(一式两份)和电子形式报市局污染防治综合处。
联系人:宋鹏佳 联系电话:85810975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