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用5到7年消除城市水体黑臭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委员和代表询问水环境保护
□本报记者 崔虹 实习记者 温慧茹 通讯员 武玥
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上,12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委员和代表结合我省实际,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12个方面的36个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基本反映了人民群众所关注关心的问题。省政府9个部门负责同志的应答认真,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着力点。
5-7年,全省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
【询问】当前,全省水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针对这些问题,今后如何改进?
【答复】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当前我省水污染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省部分地表水污染严重。二是水体自净能力差。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造成我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致使部分水域水环境容量已经严重超载。四是体制机制有待健全。五是监测能力还很滞后。
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好我省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力争用5至7年的时间,全省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7大水系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全省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同时,大力开展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行动,出台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等地方排放标准,建立河流和饮用水源水质监控和快速反应机制,会同省公安厅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明年全部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
【询问】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资金的来源、使用、管理情况怎样?存在什么问题?以后有何改进措施?
【答复】省水利厅厅长苏银增:截至去年底,各级共投入资金123.92亿元,解决了2691.8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我省尚有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17.16万人,规划外150万人。到今年底,我省将解决60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剩余的明年将全部解决。
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高
【询问】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答复】省住建厅厅长朱正举:在住建部组织的2013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考核中,我省分数在全国各省份、直辖市中排名第四位。
不过,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还不完善、运行不规范。下一步,对于4座出水执行二级标准的污水处理厂,2015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到2015年底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标率从59%提高到70%以上。
【询问】我省对保障饮用水安全做了哪些工作?卫生系统在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复】省卫计委巡视员赵瑜:在保障饮用水安全方面,全省对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建立了定期全覆盖监督检查制度,省级每四年至少组织对全省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抽样达到4000多份,对三分之一进行106项检测。而且,在六个市区设置了生活饮用水末梢水质在线监测试点,下一步推广到全省。
在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方面,有10个设区市完成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级市均成立了辖区内医院感染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2013年,省卫计委累计排查医疗机构43714家,立案1670起。
【询问】我省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答复】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我厅对饮用水保护区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不批;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批;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批;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
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要求各设区市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全指标分析。目前,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