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河北南网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

28.12.2018  19:13

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发展改革委,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发电集团河北分公司、发电企业:

为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及冬季供热需求,根据全年电力需求和目前电力生产完成情况,经研究,我们对各发电企业2018年优先发电计划进行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原则

对统调纯凝、热电联产机组,结合10月26日优先发电计划调整统筹考虑进行普调;对上次调整以来新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机组,补充下达优先发电计划;对新投机组及为满足冬季供热允许临时运行的机组,预留相应电量;对可再生能源机组,按照实际资源量调增(调减)优先发电计划;对部分因事故生产受到影响的发电企业进行计划调减、对部分供热需求增大的发电企业进行计划调增。

二、有关工作要求

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发电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优先发电计划进行调度。省电力公司要和各发电企业加强沟通,按照本次调整计划开展相关结算工作,2018年发电企业优先发电计划政府定价部分允许偏差范围为±2%,超出平均完成进度±2%部分按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执行偏差考核;各发电企业要提高机组运行水平,做好设备检修和电煤储备等工作,确保机组正常出力,满足电力、供热需求。

    附件:2018年河北南网优先发电计划调整表.xls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