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关于选派2016年春季赴台湾屏东科技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2011年与台湾屏东科技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具体通知如下:
1、选派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 2013、2014 级学生,在如下学院选派:
林学院、园林与旅游学院、植物保护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城乡建设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园艺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外国语学院。
学生交流插入同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具体专业课程培养计划请见附件1。
2、交流学习时间: 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6月26日 。屏东科技大学将视其表现接受延长交流学习期的申请。最多可延期至两年。
3、基本要求: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身体健康,自愿报名,由所在学院同意推荐,学习成绩及品行表现良好,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上,未拖欠学费等。每个学院择优推荐2名。交流期结束后须返回我校继续学业。
4、交流学习费用:一学期约 40000新台币(约8000元人民币), 不含交通费、生活费。具体见附件2。
5、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
地点:河北农业大学国际合作处,东校区综合楼1213室,孙老师。咨询电话:7521823,13785223719。
报名提交材料:附件3:《2016年选派赴屏东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一式三份)文本(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加盖公章)和电子版;附件4:《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交換學生申請表》 文本一份和电子版。
6、我处在收到对方通知后,将最终录取结果告知所有候选人。成功录取者与学校签订交换生协议。办理相关赴台和离校手续,参加我处组织的行前教育。
屏东科技大学简介请见 http://www.npust.edu.tw及附件5,我校与屏东科技大学协议扫描正本请见附件6。
附件1 屏东科技大学各系课程规划
附件2 屏东科技大学收费明细
附件3 2016年选派赴屏东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4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交換學生申請表
附件5 屏东科技大学简介
附件6 两校学生交换协议书
国际合作处 学生处 教务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