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25.05.2017  17:23

河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冀林字〔2017〕47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各沙尘暴监测站: 

当前,我省已进入沙尘暴重点预警期,为切实做好今春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林沙发〔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河北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沙尘暴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出现重大灾害事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职责,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沙尘暴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加强现场处置、应急评估和应急宣传,把沙尘暴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超前部署,尽早制定应急方案。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把应急关口前移。要及早制定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测,做好应急值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省和各地气象台站、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和信息员等信息源,及时掌握沙尘暴发生发展动态。各沙尘暴监测站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监测,并按时报送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若有重大沙尘暴预警信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做出预警。重大沙尘暴灾害一旦发生,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处置工作,并加强灾情监测,密切掌握灾情发生发展动态。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在沙尘暴重点预警期(3月1日至5月底),严格执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各地沙尘暴信息员队伍要保持稳定,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省林业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值班。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人员和责任落实到位。

联系人:肇楠;联系电话:0311-88607627;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