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冀旅办函字〔2015〕252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90号)要求,我省将开展2015年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请组织本地区所有设置旅游相关专业的院校填写《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1)和《旅游院校登记表》(附件2),组织所有有关旅游政、企、事业单位填写《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附件3),并由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总统计。
二、报送内容和时限
请于2015年12月15日之前将汇总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旅游局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统一为:XXX市旅游教育培训统计)。
三、报送要求
各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查统计过程中应加强与本地区教育部门、统计部门、有关院校及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数据来源的权威性、完整性、准确性。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河北旅游政务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龙媛媛,电话:0311-85815722
河北省旅游局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1:全国旅游院校基本情况年报表.xls
附件2:全国旅游行业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年报表.xls
附件3:旅游院校登记表中职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