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0.03.2015  12:42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改革、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办公会进行研究,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经常组织有关处室和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52号)文件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了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力的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工作程序。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信息公开流程进行了优化,明确了总体要求、公开内容、公开标准、责任处室、保障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拓宽发布渠道。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利用政府网站、公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发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关切,既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又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四)突出公开重点。以安全执法、安全生产许可、非行政审批及人财物等领域和环节为重点,加大动态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在继续抓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大了投诉举报、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抓好内部公开。对机关内部的人财物等事项,我们也严格落实公开制度,以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我们按照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公车使用、干部违规兼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事项在全局范围内开进行了公示,保障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自觉接受监督。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听证、公示、群众旁听以及专家咨询评估等制度,促进行政决策公开。开通网络受理举报邮箱,设立专用举报电话12350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81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47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5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信函申请2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四)行政复议数量。全年没有行政复议。
  (五)行政诉讼数量。全年没有行政诉讼。
  (六)举报投诉数量。公开举报投诉409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未收取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在局办公室,局机关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府信息兼职人员9人。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由局办公经费列支,能够充分保障工作需要。
  201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制度建设,创新方法手段,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