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13.06.2017  16: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全局要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努力实现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目标,认真完成涉及粮食流通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及时公开粮食收储政策和有关粮食价格等信息。 包括各类粮食品种收储政策、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等,以及全省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情况和粮食收储调研相关信息。每周发布全省粮食收购价格信息,收购旺季每五日发布收购进度信息,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促进收购平稳

有序开展。(牵头单位:调控处、信息中心)

(二)及时发布粮油交易信息。 交易前,根据销售计划在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准确发布当期交易公告、清单、时间预估等信息;交易时,对成交情况进行及时报道;交易后,通过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准确及时发布交易成果。及时报送粮食交易动态,主要包括粮油销售计划、交易品种、实际成交量、成交率、成交金额以及简要分析和市场预测等,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交易中心)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粮食行业发展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坚持以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全面推进“五公开”,做到权力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牵头单位:调控处、人事处)

(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粮食收购资格审批事项公开,向社会公众常年公布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程序及方式等情况,继续做好审批条件、程序、结果等公开事宜,进一步修改完善常见问题及说明解答、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为申请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牵头单位:调控处)

(五)推进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 及时主动公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政策、制度,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信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抽查对象、处罚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并适时公开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处)

(六)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信息公开。 制定并公布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通知,及时公布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处)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粮食质量安全

(七)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全省粮食质量监测信息、粮食质量检测监测机构信息等,增强公众获取监测结果、了解粮食质量安全的便利度。(牵头单位:仓储与科技处、质检中心)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风险防范

(八)推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政务公开。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相关督查,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布行业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仓储与科技处)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机关建设

(九)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等有关内容,积极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牵头单位:规划财务处)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年内要完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即“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各处室、单位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一)优化局政府网站栏目板块内容建设。 着力优化局“燕赵粮网”各栏目板块建设,进一步提高栏目的便民性、服务性和可辨识度;做好各处室、单位拟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各处室、单位报送的信息公开内容。(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十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完善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十三)充分利用纸质期刊在政策解读、深度报道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政务公开。 采用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形式对粮食流通重大政策、会议、重要工作部署等进行宣传。(牵头单位:信息中心、粮食行业协会)

(十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牵头单位:有关政策和规划的起草单位)

(十五)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粮食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对促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