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 评定2016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第一批)

19.05.2016  14:15

资料图:黄骅港除尘设备。(图片与文字无关)

  长城网5月18日讯(记者 赵晓慧)为鼓励和支持全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首台(套)保险补偿待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第一批)评定工作,并发布2016年《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

  拟申请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的企业,应按照据《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向所在市局提交申请文件。各市局初审同意后,于6月15日前上报申请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结合企业申请,及时评定并发布有关产品目录。

  对《办法》第五条中“成套设备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要求,已进行了调整,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价值界定调整为:成套设备价值在5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价值在20万元以上”。

  据悉,本次申请评定的产品为新增补产品,原《目录》内产品如规格、技术性能指标等没有变化的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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