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现开始征集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国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请我校相关学院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现状和学院研究基础,积极拟定选题。现将此次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的拟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足国家需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针对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学术研究前沿,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选题。
2. 所有选题都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助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3.为避免重复立项,凡近年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的选题(见附件2),不再推荐。
4.请相关各学院务必于11月23日前,将推荐的重大、重点项目选题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 80789756 闫芬 80789750
附件: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重大、重点项目选题申报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