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职改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林职改办字〔2014〕11号
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2014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和省人社厅赵新喜副厅长在全省职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2014年度我厅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及对象
严格执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申报推荐对象必须是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数量
今年仍实行申报推荐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适度控制高、中级申报推荐数量。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应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于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应逐年逐步到位;
(二)对于现有已具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
(三)对于个别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个人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申报推荐的单位,须单位写出专题报告,报经省人社部门职改办批准后方可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
三、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凡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的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免试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表》一式三份。
(二)关于评审提供的获奖证书问题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参照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职称各系列(专业)奖励参考目录”,界定“获奖”的种类和级别。
(三)关于申报评审材料统一规范问题
申报评审材料按照今年新修订的全省统一规范性要求进行填写和组卷。申报材料仍为复印件。
(四)关于县以下(含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从今年开始,对县以下(含县)、矿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免试外语。
(五)关于首次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政策仅限首次申报使用。
(六)关于答辩问题
对参评人员原则上实行全员答辩,但参评人数超过500人的,参加答辩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破格申报人员、一步到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七)关于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问题
从今年开始,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的申报推荐、评审、聘用工作,各级人社职改部门不再受理。
(八)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评审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今年由国家组织,推荐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九)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问题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按下划后的管理权限组织进行。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评审,今年由各设区市职改办委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十)关于援藏、援疆人员的职称评审问题
经本人申报,单位同意,根据申报等级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职改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可参加援助地组织的职称评审。
四、安排意见及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并进行公示、组织专家进行量化测评排序、党委(总支)审定测评结果并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厅推荐的程序进行。
(二)坚持标准,规范行为。一是合理确定申报推荐数量和级别。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按岗申报的原则,在申报前必须严格核准各级别空缺岗位的数量,依据岗位空缺数量和现有待聘人员情况,认真确定推荐申报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二是严肃申报推荐责任,严格“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的领导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承担责任和后果。三是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在全面认真审核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突出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真正做到优中选优,择优推荐。严格审查外语、计算机合格证、面试表、破格表等材料。破格人员要严格按照破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上报申报材料时,要附本单位最近一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和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四是加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公开、公示力度。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3]64号)有关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和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工作,进一步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把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综合素质,培养和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牢固树立扎实敬业、开拓进取意识,促进单位的团结和稳定。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填写的表格要按规定填写,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不得涂改。上报材料档案袋要耐用统一。申报材料要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执行(另文转发)。
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推荐工作报告、申报材料、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高中级分开填写)、评审费(高级360元/人,中级160元/人)等一并报省厅人事处。
河北省林业厅职改办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