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工互助 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工会小组、直属基层工会:
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广大职工参与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已成为职工应对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和因突发事件等造成生活困难的有效保障,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支持和认可。根据省直工会和省发改委机关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好2019年“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一日捐”活动的人员范围限定为我局在职职工(含聘用人员),离退休及返聘人员不参加。
二、捐款标准
公务员一天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1.75;
公务员单位工勤人员一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21.75;事业单位职工一天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1.75;企业单位职工一天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21.75;捐款取到元整数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各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收到通知后,要指定专人认真学习《省直2019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及时将有关救助政策传达到所属干部职工。
2、填报缴纳职工捐款。各工会小组按标准计算个人捐款数并收取,填报《省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人员登记表》,于12月15日前将《登记表》含电子版和互助金交机关党委刘洋(501室)。基层工会计算填报收取捐款,直接交省直工会。
3、及时做好一日捐救助工作。2018年一日捐救助申报工作,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请各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对符合一日捐救助条件的职工,要及时申报救助,不要少报漏报。
附:1、省直2019年度“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
联系人:刘洋 刘文良
电话:86573539 85812695
河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工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