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2016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  

08.01.2016  10:50

  1月7日,有15家医疗单位参与的“石家庄市2016年度红十字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正式启动。今年救助对象为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救助病种超过20种,救助额度为1500元至10000元不等。石家庄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说,2015年度石家庄市红十字百万元救助贫困大病患者项目中有670位大病贫困患者受益,受益总金额为162.48万元。该项目的启动不仅为全社会广泛参与人道主义救助工作搭建了奉献爱心的平台,同时也让更多的贫困大病患者走出生活困境。据悉,市红十字会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调查核实救助金的使用情况,严禁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救助金现象的发生。

  □本报首席记者 王凤伟

  本版制图 会静           

  救助病种及标准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3000元/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2000元/例。

  3000元/例。

  5000元/例。(与市妇联合作项目)

  载药微球栓塞化疗术治疗或靶向治疗的贫困肝癌患者救助10000元/例(15例);

  肝脏肿瘤射频消融治疗/微波治疗的贫困肝癌患者救助2000元/例(80例);贫困重型肝炎患者救助2000元/例(20例);进行支气管镜治疗的贫困肺结核患者救助2000元/例(10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5000元/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1500元/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50%,不超过4000元/例。

  每人每次透析救助5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5000元/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20%-50%,不超过5000元/例。

  住院自负费用的80%,不超过10000元/例。

  先天性白内障、斜视、上睑下垂、内翻倒睫自负部分的40%。

  住院自负费用的30%,不超过1500元/例。

  住院自负部分的50%,不超过5000元/例。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石家庄市第三医院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石家庄市第八医院

  石家庄市中医院

  友爱医院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石家庄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笙中医院

  脑系医院

  爱尔眼科医院

  石家庄心理医院

  现代中医血液肾病医院

  贫困恶性肿瘤放疗患者、妇科肿瘤海扶刀治疗患者、儿童脑瘫康复救助项目

  贫困糖尿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膝关节、髋关节置换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乳腺癌、宫颈癌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肝癌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肝病、肺结核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乳腺癌、宫颈癌、妇科恶性肿瘤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脉管疾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肾病患者透析救助项目

  贫困肝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痿症、痹症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脑瘫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眼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

  贫困血液病、肾病(透析)、肿瘤患者救助项目

  序号

  单        位

  红十会

  (万元)

  医院

  (万元)

  救 助  项 目  名 称

  救    助    标    准

  救助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救助范围

  具有石家庄市城乡户籍的贫困大病患者(部分单位自筹救助金的除外)

  救助资金来源与筹措比例

  (一)全市“博爱一日捐”捐款及无定向日常捐款。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医疗单位定向捐款。

  (三)各医疗单位自筹专项救助金。

  (四)救助资金原则上由市红十字会和各会员按不低于1∶2比例进行筹措。

  救助程序

  第一步:在参与救助活动的医疗单位就医的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填写《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由医疗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核实相关资料。

  第二步:医疗单位审核汇总被救助人资料,分批次填写《救助贫困大病患者活动汇总表》,并上报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审核批准。

  第三步:市红十字会确认手续无误后,下拨救助款,由项目执行单位及时发放到求助人手中。

  市红十字会同时呼吁

  社会各界踊跃捐款

  捐款账户: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建行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13001615608050002607

  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7号商会大厦406室

  联系电话:0311-8399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