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石家庄市农业科技 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石家庄市农业科技
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进一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在基层的推广转化,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单位和数量
有关县(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荐单位,对拟申报项目的基地进行考察和筛选,各推荐申报项目1项,已确定为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基地必须是经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的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的企业或科技特派员通过技术引进、技术培训、技术入股、技术咨询、合作开发等形式建立的经济合作组织或由科技特派员着重参与建设的基地;
2、需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产业特色明显,种植业示范基地面积在300亩以上,养殖业规模(畜在100头以上、禽在1000只以上、水产养殖面积100亩以上),其它农业经济实体已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
3、有在当地具有代表性地主导产业,农业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济效益良好;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能够担当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具有推广转化一批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能力,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推广体系,产出效益高于我市该产业的平均产出效益;
6、所在地政府重视特派员创新创业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
三、申报材料
1、《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2、《石家庄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课题申请书》数据(用新版石家庄市科技计划信息填报系统填写,填写完毕后导出数据盘一份报送,课题名称和基地名称一致);
3、其他证明材料(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项目实施、技术培训、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基地示范带动情况、规模及效益证明等相关附件)。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4年7月14日前,将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表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6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请各有关县(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曹 巧 0311-85671197
赵春杰 0311-85054997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