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要求未完成2015年度环保目标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29.03.2016  10:50

  3月25日上午,承德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李维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隆化县县长、主管县长,其他各县区主管县区长、环保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环保局科级以上干部,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除隆化县以外的其他县区政府,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区环保局股级以上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环保工作目标和污染减排考核结果,李维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县区和市直部门代表签订了《201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市环保局陈恩惠局长做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要实现“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目标,必须抓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环保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在思想上再重视、工作上再抓紧、措施上再创新,努力将全市环保工作提到新的更高水平。务必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标本兼治,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夯实基础,着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务必要严格执法,严打违法排污行为,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问题整改零容忍,责任追究有力度。务必要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各县区落实“第一”责任,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努力开创全市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承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全力推动环保工作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做到目标定量化、责任明细化、治理精准化、措施具体化、督导常态化,辖区环境质量改善持续化。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在4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环境质量变差、未完成年度环保目标的县区党委、政府,要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并在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工作不留死角,问题不出现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