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重点企业按期完成2014年度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关于公布石家庄市2014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及“四个行业”2014年-2015年污染防治对标企业名单的通知》(石环办〔2014〕26号)文件要求,我市86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应于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为督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审核进度,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审核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局将本辖区内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进度统计表(附表)于2014年11月20日前上报市局。
2、企业因停产、搬迁等原因不能开展审核工作的,需所在地区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于2012年11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对仍未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各局要责令其限期开展,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环保局。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按要求编制审核报告,整理评估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上报市局,务必按期高质量的完成2014年度任务,如有逾期未完成或没通过评估验收的企业,将在各县市环保年度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并通报。
附件:201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统计表
联系人:袁菁 联系电话:8581587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2日
附表:
2014 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盖章)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单
咨询服务机构
项目进展情况
涉重企业实施的中高费项目
产生方案个数
备注
无低费
中高费
1
2
3
4
5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