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批准2014年度河北省第七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09.10.2014  16:56

冀工信软[2014]413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的规定,我厅对2014年度第七批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企业变更、软件企业年审、国产软件产品登记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批准石家庄市宇信通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认定为软件企业,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企业发生变更,天地通大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企业通过年审。准予德通水务信息平台软件等11个国产软件产品登记。请将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纳入行业管理,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将依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2014年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请各市于10月20日前将年审合格企业软件企业证书副本送我厅加盖合格印章。
      联系人:谷丽娜
      电  话:0311-87800826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西楼438房间

      附件: 冀工信软[2014]413号附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9月28日

      来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