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县被授予2016-2017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

06.02.2018  16:53

  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授予2016—2017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和范例奖称号的通知》,授予滦平县、乐亭县、肃宁县、枣强县、涉县2016-2017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授予平泉市、滦县、滦南县、海兴县、清河县、鸡泽县、曲周县2016-2017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授予滹沱河石家庄城区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秦皇岛城市管理工作创新项目、邯郸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邯郸紫山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项目2016-2017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加快人居环境建设作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城市建设层次和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记者潘文静)

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Heb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