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完成对各市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

25.04.2017  17:33

依据《河北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2016年度河北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3月份,省水利厅组织6个考核组分别对各市2016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进行考核,4月初依据各组提供的考核报告,对各市考核得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形成初步考核结果,经厅领导审核同意后,已将考核结果报省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入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分数,同时通报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河北水利网公告。

通过考核,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一是各市都制定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规章制度,规范监管方法,明确质量责任,为提高监管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加大了质量监督能力建设,部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成立质量监督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为强化监管提供了组织和资金保障。但通过考核也发现,在项目具体管理方面制度落实还存在不足,我们将针对问题,调整项目质量考核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质量考核的作用。



来源:厅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