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奖励2015年度民营 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

09.05.2016  18:54

从5月6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市)政府和百强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功臣进行奖励。

认定石家庄市、廊坊市和唐山市为“2015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认定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霸州市、涿州市、肃宁县、三河市、平山县、永清县、辛集市为“2015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

认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民营企业为“2015年度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其中,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金牌企业”;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银牌企业”;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三河燕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河北省民营经济铜牌企业”。

认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建军等100名同志为“2015年度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

认定玉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锋等100名同志为“2015年度河北省创业功臣”。

省委、省政府对被认定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市、县(市)和民营经济金银铜牌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创业功臣的前十名人员给予奖励。其他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创业功臣,由所在市和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奖励办法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