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2013年度民主评议结果 满意度普遍提高

24.06.2014  12:14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2013年度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全文如下:

  按照《河北省2013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冀办发〔2013〕14号),结合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动员32万余人,以“狠刹不良风气,改善‘两个环境’”为主题,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问卷评议为主,结合工作考核的方法,对24个政府部门进行了满意度评价,强化了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从2013年全省汇总的情况看,各级参评部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狠抓工作落实,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普遍提高,24个参评部门均达到了基本满意以上档次,其中行政审批组平均满意度为87.70%,行政执法组平均满意度为87.73%,涉企收费组平均满意度为88.05%,行业监管组平均满意度为86.97%。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组(24个部门)

  (一)满意档次:地税、交通运输、国税。

  (二)基本满意档次:财政、民政、发展改革、农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林业、水利、商务、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卫生计生、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环境保护。

  二、行政执法组(15个部门)

  (一)满意档次:地税、国税、交通运输。

  (二)基本满意档次:工商管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国土资源、商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物价、食品药品监管。

  三、涉企收费组(14个部门)

  (一)满意档次:交通运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二)基本满意档次:农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卫生计生、林业、教育、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

  四、行业监管组(16个部门)

  (一)满意档次:财政、民政、交通运输。

  (二)基本满意档次:农业、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物价。

  各级各参评部门要认真总结2013年及近年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如一地把民主评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不断巩固深化民主评议活动,确保2014年民主评议活动取得更加突出成效,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