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4.03.2015  11:16
河北省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 做好2015年度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林品审字〔2015〕1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定州市林业局、辛集市林业局,省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科研单位、农林院校:

  林木良种是实现造林良种化的基础,是提高林业建设质量的保障。为了做好今年的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品种的审定   新选育或新引种成功的林木品种审定,严格按照《河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冀林种字[2005]7号)和《河北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标准》(DB13/T1037-2009)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执行。   二、优良乡土树种的审定   优良乡土树种和已经长期驯化、广泛应用于生产的引进树种的优良品种的审定严格按照《河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林品审字〔2012〕2号)要求执行。   三、母树林种子的审定   按照国家标准《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1621-1996)营建的母树林的种子可以申请良种审定。母树林种子的审定严格按照《河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林品审字〔2014〕1号)要求执行。   新品种、优良乡土树种、母树林种子的审定要求、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和表格等,可登陆河北种苗网查询、下载。   三、有关要求   (一)新选育或新引种品种要严格按照育(引)种程序进行区域试验。一是区域试验必须有三个以上的不同生态区域的试验点,每个区试点都要有田间试验设计,试验规模要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区域试验时间要达到标准要求。经济林树种必须有盛果期连续三年以上的稳定产量;慢生树种不少于1/4轮伐期;速生树种不少于1/2轮伐期;观赏树种其观赏性状显现稳定后连续2年以上。三是要根据区域试验结果提出具体种植范围,并明确到市、县或某一具体区域范围。   (二)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必须经过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现场测试。现场测试前,申请人应当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审定林木品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经审查符合林木品种审定标准和条件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检测地点由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确定,至少检测2个以上的区试点,并查看母株情况。专家进行现场检测时要进行拍照,并附在审定申报材料中。   (三)申请审定的林木品种,必须提供该品种的DNA指纹图谱。图谱鉴定所需样品由现场测试专家抽取,签字封缄后,由申报单位有关人员送河北农业大学林学院进行检测。联系人:杨敏生  联系电话:0312-7528715或0312-8941551。   (四)照片洗印至A4相纸上,与文字材料一起装订。每张相纸上4幅照片并附简要说明。照片全部为彩色,复印无效。照片要包括母树、试验林照片和显示局部特征的如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的照片。   (五)申报材料齐全,装订规范,报送及时。申报材料要齐全完整,选育过程详实,试验数据真实,品种主要性状描述要准确。要求装订成册的文字材料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电子版材料1份,材料封面格式可到河北林木种苗网下载。同时要提供适量的实物样品。申报材料和实物样品务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河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省林木种苗管理站),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者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提出拟审定林木良种的名称。名称中不得含有速生、优质、高产等字样或其它暗示品种速生、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等宣传性词语。   (七)申请国家审定的,申报材料在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于6月30日前报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要求可登陆国家种苗网www.sinoseed.com)查询林品审秘字[2015]1号文《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振岗路          邮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3997611    联系人:徐秀琴    河北省林木种苗网网址:http://www.hblmzm.net;http://www.hebeiseed.org     附件:申报审定林木品种基本情况表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     申报审定林木品种基本情况表
树种名称   品种名称  
申请单位   联 系 人   电话  
  选育过程   包括育种方法、亲本来源、育种地点、育种时间、田间试验设计方法、试验结果等。
  区域试验 情    况 包括区域试验地点、时间(3年以上)、面积、试验设计、试验结果等。各点分年度分别填写。
区试点1:
区试点2:
区试点3:
品种特性  
栽培技术 要      点  
抗 逆 性  
主要用途  
主要缺陷  
鉴定部门 日 期  
现场检测最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