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残联组织开展2016年度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

18.04.2016  09:44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试行)>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14〕45号)、《河北省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冀残联字[2010]160号)文件精神,区残联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专职委员选聘工作,要求各乡镇残联按照《抚宁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试行)》(抚残字[2015]5号)文件要求,因村制宜,统筹安排好2016年度专职委员的选聘。

各乡镇残联依据2015度考核结果,通过与村残协沟通、残疾人自荐、残疾人公推、走访所辖村残疾人等形式,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签订了聘任协议。

2016年,全区共选聘专职委员372人,其中村级专职委员363人,社区专职委员9人,有355人实现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