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张家口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出台

15.02.2015  14:04

  货车、客车、轿车分类发放补贴

  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1月1日至6月30日

   张家口 新闻网讯(记者 李向丽 通讯员 李宁)日前,记者从 张家口 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15年度提前 淘汰 黄标车 ”财政补贴申领工作已全面展开。

  据了解,此次补贴范围为:2015年 淘汰 的符合冀环车[2014]335号文件精神的,未到强制报废标准而提前 淘汰 的“ 黄标车 ”;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本次补贴政策发布前在本市登记上牌,且于规定时间内在本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辆(参照环保部2012第12号令)。凡是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全市辖区内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均可获得补贴。

  具体财政补贴标准按照货车、客车、轿车分为三类: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

  本年度提前 淘汰 黄标车 ”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贴业务受理时间截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