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通知

31.05.2016  23:5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外直接投资 统计制度》要求,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年报统计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经备案(核准)的省内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台)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非金融类),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统计上报年报工作。(注:以《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二、填报时限
  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未按时上报的企业不予补报。
  三、填报内容
  对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认真填写年报表格。主要内容包括: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FDIN1表)、境外企业基本情况(FDIN2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情况(FDIN3表)、成员企业间的债务工具情况(FDIN4表)、对外直接投资收入情况(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表(FDIN6表)、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FDIN7表)、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货物进出口情况(FDIN8表)。此外,对于开展农业对外投资的企业,还需填写境外主要作物种植情况(FDIN9表);对开展文化相关产业对外投资的企业,需填写文化及相关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基本情况(FDIN10表)。
  各上报企业要认真阅读“FDIN1”至“FDIN10”表的“备注说明”,掌握各表指标含义、计量单位等要求,并根据自身开展境外业务情况准确、完整、全面的填写数据。
  四、报送方式
  1、已申请对外经济合作指南电子钥匙的企业,登录商务部合作司“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 ”(网址: http://fec.mofcom.gov.cn/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7870108。
电子钥匙的申领与更新,请与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gfapki.com.cn?联系电话:010-58103599)。由于电子钥匙种类较多,申领时请务必注明是对外投资合作指南电子钥匙。
  2、对尚不具备条件报送电子数据的企业,请将年报表纸质件填写好并加盖公章于6月2日前报送各市商务局(外经处、科),汇总转报我厅统一填报。
  五、有关要求
  1、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按境内投资主体注册地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机构发生的对外直接投资数据收集、上报及审核工作。
  2、按时填报统计资料是企业申报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享受国家有关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企业开展实际投资的主要依据之一。请各市商务局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按时填报上一年度境外企业年报,务必保证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未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不得申请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专项资金。
  联系人:王晓东   电  话:0311-87909171  传真:0311-87909383     
  E-mail: [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商务厅
2016年5月20日   附件列表: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