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创新工作思路、措施 在全省率先开展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7.12.2015  09:1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作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及衡量全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标准,衡水市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心筹备,强力实施,明确于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为做好此次考核工作,衡水市创新工作思路及措施,全面提高考核质量、提升考核效果。
  明确“广度”。此次考核工作的对象包括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和23个市直相关部门,考核做到了政府、重要部门全覆盖。
  统一“尺度”。为保证此次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考核机制上,打破往年多个分组的形式,减少考核分组数,严把考核质量关,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前提下,明确3个考核组。其中,2个考核组负责考核13各县市区政府,1个考核组负责考核23个市直部门;在考核标准落实上,考核组所有成员必须参加统一考核培训,掌握统一考核标准,培训合 格后方可具备考核资格,开展考核工作。
  划清“刻度”。 此次考核工作重新制定了《考核细则》,《细则》对各个考核单位涉及全年度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大到政府领导宏观部署,小到部门安全检查记录,全部分解,分层、分块列出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实行千分制考核,一项不缺,如仅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重项工作的考核内容就涉及到37大项之多并加重了对重点工作、党政一把手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的考核权重,完成考核项工作除给满分外还给予适当甚至大幅度加分,加分没有上限。
  明确“态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结果分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三个档次。此次考核总分前三名的县(市、区)和前八名的市直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扬奖励;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部门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其他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同时,本次考核还讲按照最终所得分数,排出名次,对后三名的县市区予以严厉通报并进行警示约谈。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坚决落实、体现考核效果,确保考核促进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