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常态机制——财政部扎实开展201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23.09.2014  12:17
  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县级财政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县级财政管理责任,保障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方案,继续开展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逐步建立起对县级政府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常态化机制。   
  为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效率,财政部在去年首次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健全了综合评价体系。围绕着推动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县级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引导县级政府加快经济结构升级;督促县级政府盘活存量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引导和督促县级政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方面,财政部继续开展县级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县级政府改进财政管理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综合评价情况,财政部确定了排名前200名县(附件1)和前10名的省份(附件2)。按照有关规定,财政部将对绩效管理优秀的县、省(区)进行通报表扬和激励,对绩效管理相对薄弱省份适时约谈省财政厅的预算绩效管理负责人,并将评价结果纳入201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给予相应激励,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促进提高县级财政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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