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科教函〔2014〕25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4]22号)安排,决定近期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并形式审查合格的2014年度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评审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19日。
二、评审方式及程序
此次跟踪项目评审采取项目负责人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听取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汇报(项目概况、管理、实施与效果、经费使用等),要求使用PPT幻灯片进行演示。
2.审核被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3.专家与被评项目交换意见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三、评审地点及参加人员
评审地点:石家庄市金圆大厦3楼第3会议室。
参加人员:2014年度新申报跟踪项目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评审的跟踪项目必须由该项目负责人汇报和答辩。
2.参加评审的跟踪项目及具体答辩时间,按照“2014年度跟踪项目答辩时间表”(以电子邮箱方式通知各单位)执行。重大项目汇报8分钟,答辩7分钟,共15分钟;一般项目汇报5分钟,答辩5分钟,共10分钟。
3.各位参加评审的项目负责人提前30分钟到会,超过规定时间未到的视为放弃答辩。
联系人:张哲 刘英
电话:0311-66165200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