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林业厅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01.06.2016  21:09
根据2016年河北省林业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 根据各职位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15名。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原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二)笔试准考证(2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六)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七)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职务,加盖任免机关公章);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留存遴选机关,遴选机关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6日至7日工作时间,本人携带需提交材料,到省林业厅6楼60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311-88607438,0311-88607225。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66号(可乘坐368、328、旅游7路车省林业局站下车;或乘坐25、39、81、320路车顺美华庭站下车沿城角街北行200米路西即到)。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