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荣获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24.06.2014  10:14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石政办函[2014]45号),市环保局荣获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局在2012年被河北省政府授予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基础上,连续七年获得的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这是我局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成果,坚持每年对全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创建“学习型”和“法治型”机关活动,从推动全员学法入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8月召开的全市普法工作会议上,我局获得“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并作了书面经验介绍,2011年获得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荣获全市2012年度暨“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有力推动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