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关于办理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石家庄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石财教[2014]60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资助的专利在授权时归属我市。
二、资助类别
1、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外观设计专利;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取得授权的专利。
三、资助额度
1、发明专利1000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500元,职务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2、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获得授权的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定额资助1万元。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3、对发明专利逐年增长且连续两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含)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4、中小学生资助按额定标准,申报前需在本校公示。
以上各类资助不能重复申报、发放。
四、申请资助须提交的材料
1、按《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发明专利(量增)资助申请表》、《石家庄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中小学生)》的要求提交;
2、申报材料原件由各县(市、区)审核。
五、申请的受理、审批
1、受理时间: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超出报送期限的不予受理。
2、受理方式:上述各类申请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科技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市科技局不接受专利权人直接报送。初审符合条件的专利资助项目,由初审部门汇总并分类填写汇总表(附件5-8)。
3、提交方式:
(1)除中小学校资助申请外,其它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件交至704室
联系人:牛聚伟、李晶莹 联系电话:8565850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2)中小学校资助申请材料、汇总表及电子件交至714室
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85677014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