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关于办理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

12.05.2016  15:31

  日前,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办理2016年度专利申请资助的通知》,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资助的专利在授权时归属我市的,可在7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根据《通知》,可提出申请资助的专利主要包括,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职务实用新型专利、职务外观设计专利,或者我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取得授权的专利。资助额度为发明专利1000元,职务实用新型专利500元,职务外观设计专利300元;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对获得授权的小微企业首件发明专利申请费、代理费给予定额资助1万元;对发明专利逐年增长且连续两年授权发明专利达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的企业、市属高校、市属科研院所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专利资助的相关申请资料由申请人所在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受理和初审,市科技局不接受专利权人直接报送。专利权人如对申请事项有疑问,可向当地县(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