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年底前营运黄标车将被全部淘汰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峻峰通讯员高飞、底哲)从日前召开的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将在今年底前全部淘汰营运黄标车。
据介绍,2000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营运车辆和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营运车辆,均属营运黄标车淘汰范畴。
根据规定,凡未参加2013年度车辆审验的营运黄标车,一律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而已参加2013年年审的营运黄标车,分两个阶段注销:2007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营运车辆和2000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营运车辆,最晚于2014年8月1日前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柴油营运车辆,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责成办理报废手续。
2015年起,提前淘汰黄标车将不再给予补贴,补贴业务受理时间截至2015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补贴车型及标准具体为: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
为保证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顺利进行,该市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督促运输企业和营运车主淘汰黄标车,不再对营运黄标车办理道路运输证过户、年审等手续,按要求和计划收回已发放的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各专业运输业户按照计划淘汰营运黄标车,凡不能按时完成计划进度的,停止办理其新增车辆业务;对持未年审的无效道路运输证或无证营运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查扣,一律按无证经营高限处罚,若自愿报废的可免于处罚;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得对营运黄标车进行维修作业;营运黄标车办理注销手续时,对前期各类违章可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