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公共教室使用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2017年寒假期间公共教室(教学楼)管理秩序和安全,综合协调、合理安排公共教室资源,请各学院、各单位提前做好公共教室使用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时间要求申请使用教室。为便于学校集中审批,各学院、各单位应于2017年1月6日前向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2、寒假公共教室安排程序。
(1) 各学院、各单位须如实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室使用申请表》(可从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附教室使用计划及课表等详细安排。
(2) 教务处分类汇总相关信息,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安排。
(3) 寒假期间公共教室使用安排将在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3、学校审批原则。
(1) 优先保证学校教学计划内的各类活动。
(2) 严格控制各学院、各单位自行组织、在校内进行的各类培训任务。特殊情况需安排的,应提交相关报告,由学院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 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团体和个人承办的各类培训任务。
4、寒假期间公共教室使用要求。
(1) 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室(教学楼)管理规定》(校教字[2013]12号)的有关要求。
(2) 有关学院和单位务必保证各项工作秩序并负责活动期间的人员安全,签订《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寒假公共教室使用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并与使用安排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室管理中心。
(3) 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公共教室(教学楼)内外悬挂、张贴、发布各类条幅、招贴画、广告等,严禁做任何商业性宣传。
附件: 安全责任书
教务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