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多部新法律法规将实施 新法规中看民生

30.12.2014  16:52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董立龙

    2015年元旦起国家有关部门即将施行的各种法规和新政中,涉及民生领域的内容占比很大。

    这些举措,有的在用财政对公共服务托底,有的致力于让竞争更加公平,有的在对存在争议的领域加以规范,有的旨在压缩投机空间。

    财政发力,公共服务更完善

    如果你想开办非营利性的养老和医疗机构,明年1月1日起,你将不用再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

    这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旨在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

    免征项目包括:国土部门的土地复垦费等四项;住建部门的房屋登记费等两项;人防部门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各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相关收费。

    这些费用,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将减半收取,同时违规设立的各类收费将被取消。

    财政发力,惠及的还有流动人员。

    如果你是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你不用再缴纳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了,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免费为你提供人事档案服务。

    中组部等五部门出台的这项政策,旨在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惠及的人员还包括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