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

23.02.2018  22: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切实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2018年在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高质量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三六八九”基本思路,突出“创新竞进、协同融合、改革开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优化环境”,以“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为活动主题,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双创”支撑力,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重点服务发展,以实施20项民心工程为重点服务民生,以6个专项行动为重点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营造便商利商、亲商重商的浓厚氛围,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基础,为开创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新局面提供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破解制约发展的困难和矛盾。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需求最迫切的领域和环节作为攻坚重点,以问题聚焦活动重点、明确努力方向。创新创业,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准入门槛偏高、规模偏小,创新创业平台配套承载能力不强、服务体系不健全、示范带动作用不佳等突出问题;服务发展,着力解决政企信息不畅、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能源保供偏紧、环保压力加大、关键人才技术缺乏、市场拓展途径偏少等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难题,着力破解重点项目审批、用地、融资、环保、生产配套等瓶颈制约;服务民生,重点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供暖、养老、教育、就医、出行、人居环境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增加老百姓看得见、得实惠、见效快的民生有效供给;优化环境,紧扣市场主体“难点”“痛点”“堵点”,重点解决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企业减负不明显、项目落地不便捷、开发区承载能力不强、窗口服务不便民、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三)坚持分级推进聚集合力,构建利企惠民长效机制。以部门职能分工和属地主体责任为基础,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力推进机制。省级重点在引领推动,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构建以“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意见为统领、30项专项实施方案和改善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为支撑的“1+30+1”方案体系,在分包部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同时,统筹推进全省“双创双服”活动开展和各项工作督导落实;市级重点在衔接推进,在做好本级分包帮扶和各项工作推进的同时,完成上级交办事项,解决好县级反馈问题;县级重点在落实实施,全面完成省市工作部署和分解任务,落实好省市各项支持政策,切实解决辖区内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梯次展开压茬推进,确保按时间进度要求有序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主体发展的亟需程度和人民群众要求的迫切程度,梳理工作推进的优先顺序,摸清工作底数。专项活动推进中,要根据各专项方案内容特点,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施全程清单管理,既要保证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质量、注重效果,确保活动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能获得群众认可。

二、目标任务

(一)创新创业水平显著提高。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净增市场主体50万户以上;培育“双创”重点平台,加快24家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市级培育35家以上;新认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星创空间)80家以上,各市县新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以上;新增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50家;培育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培育省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5家以上、建设市级基地35家。

(二)实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服务企业。以6563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5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和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精准帮扶万家企业活动,推动盈利企业做大做强、微利企业提质增效、困难企业扭亏脱困。服务项目,以3550项省市重点项目为重点,帮助项目解决谋划筛选、前期跑办、建设推进、投产达效等遇到的困难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部署实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制度改革、冬季清洁取暖、城乡特困人员救助、社区和居家养老、学前教育普及、中小学校舍提升、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公用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厕所改造、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秩序整治、便民市场建设、公园绿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公立医院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20项民心工程,确保年内见成效、群众得实惠。

(四)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效,与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开放环境等五大重点领域,将年度攻坚重点聚焦到6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提升窗口服务、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公平高效、便企利民的营商环境。

三、推进重点

(一)以平台培育为重点,推进创新创业

1. 市场主体培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登记服务,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年市场主体总量增长10%,净增市场主体50万户以上。

2. “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依托行业龙头企业、优秀开发园区和部分高等院校,重点对24家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进行帮扶,加快基地建设,市级培育35家以上,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

3. 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依托高等院校、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全年新建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以上,年内新认定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空间)8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

4. 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促进全方位、集成化、网络化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年设区市建设30家、县(市)建设130家,其中新增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50家。

5.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建立企业后备库,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

6. 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5家以上、建设市级基地35家。

(二)以三类企业为重点,精准服务企业

7. 精准服务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6563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216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市级重点帮扶6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工业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县级重点帮扶5747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审批、用地需求、资金需求、人才用工、能源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8. 精准服务重点服务业企业。从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中,选取205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106家(其中,营业收入超9亿元的服务业企业72家,超52亿元的批发业企业15家,超14亿元的零售业企业19家),市级重点帮扶587家(其中,营业收入超8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449家,超10亿元的批发业企业83家,超5亿元的零售业企业55家),县级重点帮扶1357家(其中,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1014家,超3亿元的批发业企业174家,超2亿元的零售业企业169家),切实解决企业用电用能、物流成本、市场拓展、人力成本、资金需求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9. 精准服务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选取发展潜力大、拓展空间好的2000家企业进行分级帮扶。省级重点帮扶100家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需要落地转化的企业,市级重点帮扶500家已通过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县级根据本地实际筛选14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重点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技术转移转化、重要科研设备共享、人才团队引进、项目产业化融资和其他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以项目建设三环节为重点,全程服务项目

10. 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前期跑办,针对1143项省市重点前期项目,明确省市县分级帮扶计划,主动帮助项目主体补齐补足各种前期要件,尽可能多的提高服务效率,节省项目跑办时间;服务项目推进建设,针对1882项新开工和续建省市重点项目,明确省市县分级帮扶计划,保障项目建设亟需的土地、资金、技术等关键要素,强力解决制约项目施工建设的各种干扰,尽可能快的形成实物工作量;服务项目竣工投产,针对525项年内计划建成项目,提前制定省市县分级推动竣工投产方案,确保尽早完成竣工验收,满足开工所需水电气暖等配套条件,促其早竣工、早验收、早见效。

(四)盯紧民生关注焦点,实施重点民心工程

11. 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新的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全年完成棚改开工23万套任务。

12.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到6月底完成2017—2018年度9.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所有4类重点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纳入2018—2019年度改造计划,力争开工3.79万户。

13. 住房制度改革工程。紧盯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动态,在土地供应、开发建设、房屋租赁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纳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达到90%。

14. 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根据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制定2018年度具体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开展光热、光伏、风电等供暖试点,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15.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工程。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不低于858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不低于4680元/年,确保特困人员救助全覆盖。

16. 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基本符合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的城市街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建成一个覆盖主城区的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17. 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确保年底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

18. 中小学校舍提升工程。大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面积100万平方米。

19. 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强省工程,全年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0万人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项,全年培训职业农民2.5万人。

20. 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改造设区市建成区老旧供水管网、燃气管网、供热管网100公里以上;提升公用行业服务水平,推进设区市供水水质信息公开、供热智能化建设及燃气服务网格化建设。

21. 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粪便、医疗垃圾等五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各市(含县级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92.3%以上。

22.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县城达到88%;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规范、达标、稳定运行,所有污泥全部实现达标处理处置,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

23. 城乡厕所改造工程。城区新增标准公共厕所1700座以上;农村完成49万座厕所改造任务;完成高速公路新开通15对服务区的厕所建设任务,新建普通干线公路厕所36处、改造提升28处;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不少于1600座。

24. 公共交通建设工程。铁路新开工1030公里,新增运营里程268公里,城市轨道交通新开工44公里;高速公路新开工270公里,确保建成500公里、力争建成580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里程1900公里、建成6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5500公里。

25. 交通秩序整治工程。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段开展专项整治,主干公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85%以上,城市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

26. 便民市场建设工程。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为导向,不断提升便民市场服务品质和服务功能,全年改造或新建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便民市场200个,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7. 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新建、提升公园游园100个,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100个(条)。

28. 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建设300个文化共享工程专题资源“进村入户”服务点和70个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乡镇服务点。继续开展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全年文化队伍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开展“六进”活动演出,全年“六进”演出场次达到1万场以上。

29. 公立医院改革工程。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26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逐项制发行动方案,扩大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开展京津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实施日间手术;明确并量化控费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0. 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制定实施“食药安全,诚信河北”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动200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单品种质量风险分析,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五)以6个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全方位宣传贯彻落实优化环境条例,做好政策解读宣讲,开展送政策下基层主题活动;全方位梳理已出台政策,修改完善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内容;探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政策措施、创新举措,在用地保障、人才吸引、科技创新、金融财税、对外开放等方面形成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性制度成果。

开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开展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着眼项目落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开展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针对窗口建设不完善、流程不优化、隐性障碍难解决、服务不便民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以此为突破,确保所有为企业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部门改善服务水平。

开展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围绕解决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能力不强、支撑能力偏弱、服务保障不优的问题,加强要素保障、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工业设计、品牌培育、企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服务品质,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和吸引企业聚集能力。

开展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强化政务信息记录管理,实行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六)以多办民生微实事为重点,支持各地拓展服务领域

在完成全省统一“1+30+1”方案体系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各市县在上述范围外,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筛选一批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帮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谋划推进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民生微实事”,列入各地工作重点,给予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其多办民生实事,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