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关停火电机组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2月3日,克志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优化火电结构工作。为落实省委“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要求,我委正在研究编制优化火电结构方案,拟通过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和清洁燃料替代等方式,有序淘汰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20万千瓦及以下热电机组和全部淘汰违规建设的自备电厂。为做好我省2017年淘汰关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17年将分三批实施淘汰计划,第一批已确定淘汰16台、17.4万千瓦煤电机组,主要是列入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淘汰落后火电产能任务的煤电机组、全省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计划企业的自备电厂机组和服役期满的小机组,年内完成关停。第二批淘汰计划将于3月底确定并发布,主要是违法违规、擅自建设的小火电(含自备电厂),年内完成关停。第三批淘汰计划将于6月底确定并发布,主要是现役30万千瓦级以上热电机组覆盖范围内的小型抽凝供热机组,年内分批启动。
二、有关要求
1.尽快启动。要保证供电供热安全,妥善安置人员,确保年内完成第一批关停计划。
2.抓紧部署。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逐一核查甄别,具体内容要求见附表2。对违法违规建设的燃煤小火电机组,要抓紧制定关停计划,年内完成关停。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瞒报、虚报、漏报等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有序实施。要对30万千瓦级以上现役热电机组逐台核实供热能力,加快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有序替代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小型燃煤抽凝供热机组。
4.统筹研究。要抓紧提出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20万千瓦及以下热电机组淘汰计划。
请各市以讲政治、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核查甄别,研究制定关停计划。务于3月1日前,将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情况表、核准文件复印件及关停计划一并报省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梁琳 0311-886005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河北省火电行业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表
2.***市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基本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