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8.12.2017 19:23
本文来源: 体育局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篮球、排球比赛;负责省篮球、排球项目优秀运动队的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负责省篮球、排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篮球、排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负责省篮球、排球运动科技研究、医疗监督及反兴奋剂工作;为篮球、排球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负责足球项目管理及优秀运动队建设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冬季运动比赛;负责省冬季运动优秀运动队伍的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负责省冬季运动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冬季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工作;负责省冬季运动科技研究、医疗监督及反兴奋剂工作;为冬季运动发展筹措资金。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自行车比赛;负责省自行车项目优秀运动队的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负责省自行车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自行车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负责省自行车运动科技研究、医疗监督及反兴奋剂工作;为自行车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负责培养航海运动员,开展航海运动。
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我省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竞赛规程和参加全国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及参赛事项;管理省摔跤队、拳击队、跆拳道队,负责运动员的注册、转会和有关技术等级申报、业务培训、后备人才培养,协助做好省摔跤协会、拳击协会、跆拳道协会的工作;管理廊坊全民健身中心。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比赛;负责省体操、举重、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的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负责省体操、举重、柔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负责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科技研究、医疗监督及反兴奋剂工作;为体操、举重、柔道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棋牌比赛;负责省棋牌项目优秀运动队的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负责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负责省棋牌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棋牌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负责省棋牌运动科技研究、医疗监督及反兴奋剂工作;为棋牌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
河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体育科学研究,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承担国家和省国民体质监测任务;开展青少年骨龄测评;负责运动员科学选材工作;负责运动员机能评定,运动技术诊断等工作;制定运动员科学训练方法、训练手段、营养与恢复方案;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体育科研信息咨询;指导大众科学健身。
河北省体育专业人才管理中心:负责运动员选招调入和退役安置的具体工作;负责全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体育系统各类人员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伤残保险及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申报、发放工作;负责全省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具体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运动技术学校(河北省体育局训练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着省体育局10个运动管理中心、8个非训练单位近千人的服务保障工作。其中,运动员文化教育、膳食营养、安全保卫、场馆管理等是竞技体育训、科、医、养、保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
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负责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和安全保卫;为驻地专业运动队提供保障和服务;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型集会活动、公益性文体活动提供场地和技术服务;依法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石家庄、廊坊、沧州中心场馆和崇礼高原滑雪基地的体育设施管理、经营服务开发工作。经营范围包括游泳馆、健身、乒乓球、壁球;自由场地租赁、游泳培训;房屋租赁等。负责编制、出版、发行《体育生活报》。
河北体育馆: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体为本,全面发展。政治集会,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商品展销,场地租赁,体育服装器材等多种经营,群众健身娱乐,舞会,体育咨询、培训。
河北省体育局财务结算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全省体育局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内部调控制度;省体育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全部资金及所有相关体育协会经费的核算管理工作;协助纳入管理单位编制年度预算、决算,掌握、分析各单位年度事业资金收入支出情况;监督各单位年度预算收支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对纳入单位资金支付和其他经济业务进行审核;对纳入管理单位国有资产总账的核算工作;对纳入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5名,工勤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2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除个别特殊岗位(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教练009岗位、河北省体育专业人才管理中心015岗位)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显著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ebspo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ebsport.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
河北省体育局
2017年12月7日
本文来源: 体育局
08.12.201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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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